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10日 16:29   审核人: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总结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所取得的宝贵经验与突出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从事本科生、研究生等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遵循原则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等关键问题,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

(二)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组评审。

(四)优先考虑基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实践所取得的教学成果。

(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

(六)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奖励等级

西北工业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和二等奖。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和支撑材料:申报人须填写《西北工业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A4纸打印,一式1份,单独装订。支撑材料应合装成册,一式1份,首页应为附件目录,其中出版的教材、发表的论文等应复印封皮、目录;多媒体课件项目需提供课件屏幕打印材料与光盘。

(二)请各申报单位对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填报推荐意见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A4纸打印。

五、其他

申报项目材料不能涉及保密内容。申报项目材料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问题。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应于2017年6月5日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管理办公室,并将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tianjin@nwp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田 锦 88494020

Attachment【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x已下载
Attachment【附件2西北工业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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