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探究式、研究型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8日 09:38   审核人: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以价值塑造和能力培养为核心,将学习、研究和实践有机结合,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不断激发学生创新潜质,使学生在自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将知识内化为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探究式、研究型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探究式、研究型课程建设旨在巩固、凝练、提升广大教师课堂教学的改革实践成果,探索启发式、混合式、研讨型教学模式及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不断推动教学改革。

二、指导原则

1. 贯彻学校办学理念:坚持“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创新教育”育人理念,保持和发展我校“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求创新”的人才培养特色,构建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教学体系,着力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 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需求,创设多元化的学习环境,挖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引导学生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兴趣的学习,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贯彻落实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

3. 支持和鼓励创新:以质量和创新为目标,更新教学观念、深化教学改革,重视学生发展的需求,不断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4. 重视实践层面的探索:改革方案需科学合理,便于组织实施,体现教学的实践属性。

5. 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共同体:建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三位一体、师生有效交互、共同探讨的研究型教学模式。

三、申报要求

1.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课程内容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不得违反国家与学校有关安全保密的规定。

2. 本项目申报针对目前面向本科生开设的课程,要求课程经过两轮次教学实践,且在该项目结题验收后继续面向本科生开设至少三学年,要求实际教学效果良好。

3.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或参加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类项目。

4. 对已有教学与考核模式改革实践基础的课程将优先予以支持。

5. 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作为团队成员参与不得超过两门课程。

四、申报评审程序

1. 申请人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探究式、研究型课程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

2. 各教学单位需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探究式、研究型课程单位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五、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

1. 探究式、研究型课程立项建设周期为两年,学校将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2. 项目负责人作为课程建设的责任人,须按计划完成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

3. 教师所在教学单位为课程的责任单位,对立项课程进行过程管理和监督,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4. 学校将对立项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并组织成果展示与示范交流总结。

六、验收要求

1. 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须在学校认定的高等教育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的相关教学研究论文。

2. 教学示范:项目负责人至少开设一次公开课,并在全校范围内开放观摩。

3. 专家验收:课程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课程的改革进展情况及实际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并给出验收结论。

七、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请于4月17日之前提交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qqs@nwpu.edu.cn

特此通知。

Attachment【附件2 西北工业大学探究式、研究型课程单位汇总表.doc已下载
Attachment【附件1 西北工业大学探究式、研究型课程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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